中国社会科学院;
育龄女性是生育行为的直接承担者,婚内或家内生育是我国历史与现实中的主流文化观念和主导生育行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是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基于北京市东城区第六次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用出生队列分析、时期分析、人群类型比较分析和二元逻辑斯蒂模型分析等方法,考察了超大城市女性婚育行为和家庭结构的特征、变化及相互关系。研究发现,不同类型女性人群的婚育行为和家庭结构特征存在明显差异,人群类型和婚育状态对女性所处家庭结构产生显著性影响。研究认为,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必须聚焦女性的婚育行为及其家庭结构,需要根据其婚育状态、人群类型和家庭结构等特征来加快建立健全针对性、差异化、协同性和系统化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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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磊:《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及其政策意涵——对“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思考》,《人口与发展》,2023年第1期。
(1)参见:郭志刚、张二力、顾宝昌、王丰:《从政策生育率看中国生育政策的多样性》,《人口研究》,2003年第5期;郑真真:《中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5期;杨菊华:《意愿与行为的悖离:发达国家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述评及对中国的启示》,《学海》,2008年第1期;顾宝昌:《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人口研究》,2011年第2期;茅倬彦、罗昊:《符合二胎政策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实证研究》,《人口研究》,2013年第1期;庄亚儿、姜玉、王志理、李成福、齐嘉楠、王晖、刘鸿雁、李伯华、覃民:《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人口研究》,2014年第3期;侯佳伟、黄四林、辛自强、孙铃、张红川、窦东徽:《中国人口生育意愿变迁:1980—2011》,《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庄亚儿、姜玉、李伯华:《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中国妇女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基于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人口研究》,2021年第1期;王军、王广州:《中国三孩政策下的低生育意愿研究及其政策意涵》,《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2)参见:鲁全:《中国的家庭结构变迁与家庭生育支持政策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宋健、阿里米热·阿里木:《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与行为的偏离及家庭生育支持的作用》,《人口研究》,2021年第4期。
(3)李婷、郑叶昕、闫誉腾:《中国的婚姻和生育去制度化了吗?——基于中国大学生婚育观调查的发现与讨论》,《妇女研究论丛》,2022年第3期。
(4)王磊:《超大城市青年的婚育行为特征与变化研究》,《北京青年研究》,2023年第2期。
(1)王跃生:《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1)注:离婚比例不同于离婚率。离婚率计算公式的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件数(不是离婚人数),而离婚比例的分子和分母分别是同一出生队列的女性离婚人数与女性全部人数。
基本信息:
DOI:
中图分类号:D669.68;C924.2;C913.11
引用信息:
[1]王磊.北京女性婚育行为特征与家庭结构变动研究[J].北京青年研究,2024,33(02):28-42.
基金信息: